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 时间:2019-03-15 06:58:01 浏览量:
关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含市政)企业: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我市定于2019年3月23日、24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青岛农业大学(城阳区长城路700号)信息楼、文经楼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0日9:00至考生考试开始之前。
2、考试分批进行,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入场
3月23日下午三批
13:30—14:30   15:30—16:30   17:30—18:30
3月24日全天五批
上午两批  8:30—9:30     10:30—11:30
下午三批  13:30—14:30   15:30—16:30
17:30—18:30
联系人:王文博    电话:13864265325
联系人:杨金青    电话:13210200421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经身份证识别仪核准后方可入场。
2、严禁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U盘等进入考场,严禁替考、抄袭。
3、一旦发现违反考试规定及作弊现象,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考核,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9年3月15
 
 
 
 
 

 

 
附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9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报名工作已于3月7日结束。经研究,决定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场次
2019年3月23日至31日,每天安排5个考试场次。
上午两场  8:30—9:30     10:30—11:30
下午三场  13:30—14:30   15:30—16:30
          17:30—18:30
由各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考试期限内选择本市的具体考试日期报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后,统一安排全省考试工作。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使用计算机在线答题。
(二)考试内容。考题在“2019年度全省建筑和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对错三种题型。
三、考区设置和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均设考区,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考区报考人数,统筹确定考点数量,为便于管理,原则上每个考区只设一个考点。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0日9:00至考生考试开始之前。考生的考试日期、考点地址、场次、座号及准考证号均由考试系统自动生成,由企业负责统一打印本单位考生的准考证并发给考生。考生需提前到考点查看考场分布示意图,根据个人准考证上的考场信息查找自己的考场位置,并按时参加考试。
五、要求和说明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各市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从业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本市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考试组织实施方案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各方职责,签订工作协议。省建设从业人员考试工作办公室与各市主管部门签订考试工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任务。各市主管部门须根据本市报考人数提前联系确定本考区考点,于3月14日16:00前将考点名称、地址、机房数量等详细情况报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以避免影响后期的考场安排和准考证打印;要与考点单位签订考试工作协议,把考点单位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考试费用支付方式等情况写明确。
(三)督促报考职工,按时参加考试。报考企业要按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前下载打印准考证发给本单位考生,并督促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四)端正考风考纪,认真完成考试。报考人员要加强考试题库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端正考风考纪,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五)关于考试费用。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根据协议和各考点安排的考生人数,向各考点单位支付考试费用。
 
附件: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规则
 
一、考试前40分钟,考生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进行身份校验(否则无法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考试开始前,考生须将手机、电子记事本、U盘、移动硬盘等物品放入包内,放置到考场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否则,一经发现均按违纪作弊处理。
三、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中,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安静有序快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及周边逗留。
六、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及违反考试规定者,除取消其考试资格外,对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企业将做出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此类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